政府把由關愛基金資助的「護老者津貼計劃」、「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照顧者津貼計劃)、「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及「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恆常化,希望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人士得到更適切的照顧。
社署的護老者津貼計劃向低收入家庭護老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貼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護理需要的長者能在護老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在熟悉的社區安老。
護老者津貼計劃丨津貼金額
合資格的護老者在為受照顧長者提供指定照顧時數,可每月獲發放3,000元津貼;如護老者同時照顧多於一名符合申請條件的長者,並經認可服務單位評估為有能力及適合同時照顧超過一名長者,該護老者則每月最多可獲發6,000元津貼。
為有關長者提供照顧的護老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申請人可致電3468-5636或電郵castenq@swd.gov.hk,聯絡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社署的「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向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發放生活津貼,以補貼其生活開支,並讓有長期照顧需要的殘疾人士能在照顧者的協助下,得到更適切的照顧及繼續居於社區。
符合資格的照顧者在為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提供指定照顧時數,可每月獲發放3,000元津貼;如照顧者同時照顧多於一名符合申請條件的殘疾人士,並經認可服務單位評估為有能力及適合同時照顧超過一名殘疾人士,該照顧者則每月最多可獲發6,000元津貼。
申請人,即為有關殘疾人士提供照顧的照顧者(照顧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照顧者津貼計劃丨家庭每月入息限額
申請人可致電3468 5636或電郵castenq@swd.gov.hk,聯絡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嚴重殘疾人士特別護理津貼計劃」為60歲以下居於社區,而需要經常護理及沒有申領綜援的嚴重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護理津貼,以購買護理用品及服務,或作其他與護理照顧有關的用途。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3. 申請人/監護人/受委人亦可選擇填寫網上表格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致電3468 5635或電郵castenq@swd.gov.hk,聯絡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計劃」,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協助其往返辦公地點及在該處的活動,從而鼓勵他們持續就業。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社署會發信予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人士,邀請符合津貼計劃資格的人士提出申請。如申請人未滿18歲,須由現時代其申領高額傷殘津貼的父母或監護人代為申請。
申請人/監護人須將填妥的津貼計劃申請表連同下列所需文件,寄回社署照顧者津貼組:
申請人可致電3468 5635或電郵castenq@swd.gov.hk,聯絡社署照顧者津貼組。